《河北渔业》投稿须知
一、基本要求
来稿务求内容新颖、论点明确、材料翔实、数据可靠、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一般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8000字,特殊情况可酌情放宽。
二、论文基本要素
论文标题、作者署名、作者单位(写至二级)及所在城市和邮编、中文摘要(不少于200字,内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关键词(3~5个)(以上要素提供全对应的英文译稿)、正文、参考文献。文中出现的图表必须写明图序和图题、表序和表题。
如有基金项目支持请注明(基金资助项目的全称和批号)。提供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电话、电子邮箱。
三、正文
1. 术语
文中统一采用国家审定的学术名词、名称或术语。科技缩略词语于正文首次出现时应中英文对照,生物名称在正文及摘要中第一次出现时均应加注拉丁学名。
2. 附图
附图力求内容准确、清晰,大小、繁简适宜,图面结构合理;线条疏密、粗细合适,线条圆滑、流畅,不出现锯齿状;墨色要黑,精度足够高(600像素/英寸以上);对图幅较大或线条稀疏需要缩尺的图,字号应适当加大,缩尺后的字体不应小于六号字。双栏排图不宽于8cm,通栏排图不宽于1cm。图名应置于图的下方,图中代号能直接在图中标出的就不要在图例中列出,图注列于图题上方。图中文字、符号、纵横坐标及其量名称和单位必须写清,并与正文的叙述一致。图内文字均要求使用宋体字,数字及外文字母应使用新罗马字体。凡涉及国界的图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出版社最新出版的地图绘制。
3.表格
表格使用三线表,表名置于表格上方。图、表中量和单位之间用斜线“/”分开,如:深度/m......
4. 地图
文章中所有地图内容,既可用表格又可用地图表示的,建议一律用表格表示;如果必须采用地图表示,请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标准地图服务网站(http://bzdt.nasg.gov.cn/)或地方地图官方网站下载相关地理底图,在不改变底图的情况下,添加需要的信息。凡涉及国界线的图件,全国地图中阿克赛钦、藏南地区的边界线要正确,要有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请同时提交tiff及jpg两种格式的黑白电子样图,以及与地图有关的数据资料。对每一幅地图作者须标明“该图基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标准地图服务网站下载的审图号为×××的标准地图制作,底图无修改”或“该图基于××省标准地图服务网站下载的审图号为×××的标准地图制作,底图无修改”。
5. 量与单位
度量衡及其符号统一采用国际标准制及国家法定的计量标准。所用度量单位一律按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27日发布的GB3100~3102-93号标准《量和单位》中规定的字母书写。
6. 大小写及正体、斜体等的使用
中、外文字母与符号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黑、白体;上、下角标的字母、字符和符号,其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英文、日文以外的外文以及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号,请在第一次出现时在文稿中注明。文稿中的变量符号,代表变动性量和数字及坐标轴的下标符号,函数,几何图形中表示点、线、面、体的字母,生物学中属及其以下的拉丁学名,化学中表示旋光性、分子构型、构像、取代基位置等的符号需用斜体;矢量、张量和矩阵符号用黑斜体。
四、参考文献
来稿需在末页注明中英文参考文献,研究论文参考文献少于10篇、综述参考文献少于20篇的,本刊不予录用。编译类的稿件,请随稿寄发原文,注明相关网址和出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采用《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中“顺序编码制”。参考文献只列出作者阅读过的且本文引用的最主要的国内外公开发表的文献,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号和排列,并将序码用方括号加阿拉伯数字形式分别置于文末参考文献的前面和正文引用处的右上角,两者的参考文献序号需一致。引用文献如列出写作者,序号应置于作者姓名的右上方;如引文未写出作者姓名,其序号应置于引文中适当位置的右上方;如引用文献序号作为文句中的组成部分,则不作角标标识。未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资料,应征得有关方面同意,在文中引用处右上角用圆圈加阿拉伯数字顺序标出,并在当页地角处列出。参考文献(包括地脚处的未公开发表的文献)作者姓名不超过三人(含三人)时,照录;超过者只写前3名,后加“,等.”或“,etal.”。作者(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姓名均为姓前名后。作者的姓名如果采用外文字母标识的,则姓的所有字母均用大写,名则只保留大写的首字母,不加缩略点。所有标点符号均采用英文半角。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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